2006年2月1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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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批先建石灰窑违法
本报记者 曹志男/文 陈立波/摄

  近日,江山市大桥镇仕阳村的村民向本报反映,该村一家水泥厂未经有关部门审批,私自建造了两条小型石灰窑,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使全村的环境遭到了污染,并且该厂还将增建两个新的小型石灰窑。于是,按照村民们提供的地址,记者赶到了这个位于群山中的小村落。
  记者发现村子里有两家水泥厂,而村民们抱怨的那家水泥厂则位于村的上方。
  “现在他们过年放假,所以没啥烟尘,”住在这家水泥厂边上的村民告诉记者。
  记者找到了该水泥厂负责人姜正益。“十几年前厂里就有一个石灰窑,现在为了生产需要就新造了两个,”姜正益承认这两个石灰窑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,也承认石灰窑在生产时会产生含有二氧化硫的废气,给村里的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。
  昨天下午,记者采访了江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姜小玉。姜队长表示,未批先建石灰窑是违法行为,环境执法人员将会马上赶赴现场调查取证,一旦查明情况属实,立即会责令其停止生产,限期补办审批手续,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,如果其不能得到批准,则会按法律规定责令其停办。